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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青岛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10-16 编辑:

各有关院(系):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其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工程硕士所在单位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04级、05级工程硕士生课程阶段已基本结束,学院可着手进行论文选题开题工作,现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内容(不少于3000字)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所在企业目前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引进等技术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实际调查,进行初步的研究工作后,填写《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申请表》。具体要求:

1、阐述该课题的研究意义,或工程设计的价值和意义,国内外概况和发展趋势,选题的先进性和实用型,技术难度及工作量;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用的设计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4、课题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5、相关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具体要求:

1)阅读过的对开题报告有参考价值的文献;

2)引用他人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成果,须将引用源列入文献源;

3)参考文献按在开题报告中出现的次序列出;

4)参考文献量不得少于40篇(一般应包含外文文献);

5)参考文献书写顺序:序号 作者. 文章名,学术刊物名. 年,卷(期):引用起止页。

二、审核标准

1、申请开题的学员必须学完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32学分以上),方能开题。

2、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开题。

3、第二次开题报告不通过者,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员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三、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由有关学院组织专家组,以报告的形式审核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组应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学校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专家1—2位。

2、学院应在12月22日前进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结束后,评议小组应填写“工程硕士领导小组意见”,内容应包括对论文选题的评价,对研究方案的理论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综合评议,及对该项课题研究的有关建议。

3、开题报告通过后,其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和研究生处各保留一份。

4、学院于12月26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选题申请表、开题人员名单、学籍卡。

5、对于2005年已经进行开题的学员,于12月26日之前上交《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情况报告表》。

《青岛科技大学工程硕士论文选题申请表》

《青岛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情况报告表》见下载区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20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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