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秋季答辩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所):
为保证2006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学位点负责人及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和学员。
一、请申请秋季答辩的研究生于
10
月
18
日
之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位界面填写预计毕业并打印表格1份(本人签名)、发表文章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交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初审后于
10
月
20
日前
上交《拟申请学位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书面盖章签字1份)和审核合格的发表文章成果的复印件。
各院系教学秘书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进入论文答辩所应具备的研究成果审核办法》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得分。[在读期间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未正式出版,需要递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接受证明;被SCI或EI收录的文章应附检索证明,带原件核查(包括同等学力人员)。如未收到接受函等接受证明,可推迟到论文评阅结果收回后(11月下旬)]
二、答辩工作安排
1.报送材料阶段:
将论文定稿(博士五份、硕士二份、同等学力人员三份)由各院系教学秘书于
10
月
30
日前
交校学位办组织盲评,论文格式见下载区(本次论文格式有所变化,请学生仔细参考,严格按照规定书写论文,如格式不一致将不予受理),须为装订稿,隐去导师、学生姓名及相关信息,导师须仔细审阅论文,并在扉页空白处签字。逾期不交者,本学期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评阅阶段:
时间:
11
月
1
日
至
11
月
25
日
,由校学位办负责论文的寄送和评阅意见的收回。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结果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3.修改学位论文阶段:
时间为12月上旬,如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进入论文答辩所应具备的研究成果审核办法》达到要求且论文盲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领取申请答辩材料,具体包括:
(1)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一式二份)
(3)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4) 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
同时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中填写并打印《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表》与第(1)项必须于
12
月
15
日前
由院系秘书交回学位办,经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领取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
同等学力人员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学位办将及时把专家返回的《学位论文评阅书》中“综合评价及修改意见”的复印件(加盖学位办公章),转交学院;研究生应妥善保存加盖公章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将作为“绝密”资料存于档案馆,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
注意:若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为“不合格”,请学院做好保密工作,将《学位论文评阅书》中“书面修改意见”抄写一份返给研究生,不要直接复印。
申请者应就论文评阅中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书》(见下载区)。对评阅结果出现“合格”的学位论文,请导师严格把关,按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指导与督促学生修改,学位论文答辩会上由答辩秘书宣读所有的评阅意见,导师发表申述意见。
4.论文答辩阶段:
时间安排:必须在
12
月
20
日
之前进行。答辩相关程序及原则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A.博士生预答辩:
在博士论文参加盲评前学院应进行集体预答辩,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统一组成预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5-7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要求专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老、中、青相结合,专家组中至少1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博士生依据预答辩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才能进行正式论文评阅工作。
B.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应有1-2名校外的专家,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委员会一般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
C.答辩注意事项:
(1)实行按学科进行集中答辩,各学院至少在答辩7天前将答辩日程安排确定,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同时将答辩日程安排表交研究生处一份。
学位论文至少在答辩7天前送交到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
(2)答辩之前三天必须公开张贴海报,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
(3)答辩委员会应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组织答辩过程,原则聘请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答辩秘书。
5.学位审批阶段
研究生应按照档案存档目录顺序整理相应的存档材料和5本学位论文提交给院系教学秘书,同时上报给图书馆本人的论文电子版(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同等学力人员需另外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一张,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
各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合格者的学位问题,并确定2007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人名单(排序),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在相应决议上签字,再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全部答辩材料及五本存档论文于
12
月
25
日
之前交学位办。逾期不交影响学位授予者,责任自负。
说明: 研究生在整个答辩及学位申请过程中应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报所有答辩、学位申请及存档材料。
研究生处
200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