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03年修订的《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已实施近三年,为适应研究生培养的新变化和学科建设的新进展,我校决定重新修订培养方案,各学院(系)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规定》对各学科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含2005年新增点)。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文件,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应以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情况为依据,本着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行培养的原则,认真做好这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的方案自2006年9月开始使用。
请各院(系)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规定》要求,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并填报《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见附件),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院长签字、盖章后,将打印件于2006年8月31 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附件(在下载区): 1、《青岛科技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规定》
(含课程设置标准表格)
研究生处
2006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