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20日-5月5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纪检监察室: kdjw@qust.edu.cn 电话:0532-88956976 传真:0532-889569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qust.edu.cn 电话:0532-84022989 传真:0532-84022989
注:此排名不分先后。
上一条:2017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可参加复试名单
下一条:关于山东省对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调研的通知
【关闭】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