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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度学院学位与研究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06 编辑:研究生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紧密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9年度相关培养单位综合考核,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考核范围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数理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

、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方式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常规工作和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常规工作考核内容。研究生教育常规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工作、工作效率与质量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与学生处统一进行,本部分不再重复(由研究生院提供,各学院无需提供)。

2.培养质量考核。培养质量由学院完成的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为依据进行考核(各学院可在PPT汇报中介绍 2019年度的特色和新增亮点)。

三、考核计分办法

1.常规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研究生教育常规工作考核占考核成绩的50%。具体考核内容见《青岛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常规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培养质量考核计分办法

培养质量由学院完成的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为依据进行考核,培养质量考核占考核成绩的50%。

四、考核步骤

1.常规工作考核

研究生教育常规工作考核由研究生院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常规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考核,各学院无需提供。

2.培养质量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学院汇报、查阅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等方式,对学院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3.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结果应用

将常规工作考核成绩、培养质量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折算50%、50%合计总分后,作为学校考核学院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PPT汇报本年度研究生工作亮点、特色和业绩增量,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

2.各学院于1月7日前将汇报PPT电子版(重点叙述学院研究生工作亮点、特色、创新性工作总结)发送到pyb@qust.edu.cn。

3.考核时间安排紧凑,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七、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月8日(周三)8:30

地点: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15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许源元

联系方式:0532-84022387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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