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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5 编辑: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青岛科技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安排的通知》等要求,确保疫情期间 “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强化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按质按时完成,现通知如下:

1、规范教学运行

延迟开学期间,课程教学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课中管理和课后工作,确保线上教学效果。

1.任课教师需要提前准备不少于2周的教学内容并及时备课。

2.任课教师需要按照教学需要提前安排学生学习任务,将视音频、课件等学习资料提前推送给学生并通知学生预习。

3.任课教师在每节课后需针对该堂课内容布置相关作业或习题,教师要及时反馈。学生学习过程中有疑问的,可通过讨论区、QQ群或微信群与老师和同学进行交流。

4.采用直播方式授课的教师需保留直播记录。如果有条件,直播授课可保存回放,避免上网高峰期影响授课,方便学生学习。

5.采用录播方式授课的教师需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安排将学习资料和录播课程视频发送至网上。建议使用“ppt+录音”的形式,电子课件应适宜线上授课,重点突出,短视频等材料时间不宜过长。

6.采用研讨方式授课的教师应尽量在课表原定的上课时间在群内给学生讲解并与学生互动答疑、讨论。

2、加强质量监控

1.教师自主调查。任课教师要遵循课程教学大纲,按照课程目标要求,利用教学平台或社交工具开展问卷调查,在线开展评教、评学。根据学生反馈和学习效果情况,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及在线教学方式方法。

2.学院检查。各学院应对开设线上课程的内容进行政治审查和学术性审查,保证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保证课程质量过关。

3.学校督查。使用线上网络教学的教师需对教学环节进行留痕,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任课教师需要填写调课申请表电子版,由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学校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采取实时巡课、在线听课等方式实时督查线上课程开设情况,并对网络教学环节进行相应考核。

3、其它相关要求

1.任课教师要按照研究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选择适合的方式开展线上教学,同时做好网络出现卡顿的预案。

2.对于确有困难不能参加网络学习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做好预案,安排任课教师通过QQ等网络工具提供课程PPT、试题等自学资源,并加强一对一的学业辅导。

3.如果存在线上教学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或质量不能保证等情况,教师应向学院提交说明,制定开学后补课计划,尽最大努力保障研究生学习需要。

4.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相应教学任务,视同线下课堂教学计算工作量。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根据第四周线上教学情况,如实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线上教学情况统计表(第四周)》(附件1)和《青岛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线上教学情况统计表(第四周)》(附件2),并以学院为单位于第4周周日(2020.03.22)前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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