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目前正在开展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审核工作,在各类问题咨询及交流过程中,发现有关政策解读仍存在一些疑问。鉴于上述两项工作系列入学校研究生工作年度考核项目,为更好促进工作,减少问题发生,现对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学术水平及成果
1. 文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等除特殊说明外,均要求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主持人。
2. 学术水平及成果应均与申报学科或申报人所在学科相关,无关材料均不予以承认。
3. 科研经费主要考察申报人的科研水平及能力,学校下拨的科研启动费和导师业务费不应计算在经费余额中。因疫情影响,申请人经费已到学校账户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处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4. 学术成果年限除特殊说明外,均指限定的近五年或近三年。
二、延聘
鉴于疫情影响,按照导师上岗文件中对年龄的限制,需延聘的导师无需单独到人事处申请;集中到学院递交延聘申请表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交人事处审核。
三、资格审核要求
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各学院需严格执行学校导师遴选文件要求、学校和学院上岗文件标准,对于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交流,并在最终上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