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家库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建设工作是在前期已有部分专家库基础上进行信息更新与完善,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报送内容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三、报送程序
本次数据库信息报送工作分为新推荐专家信息和完善更新已有专家库专家信息两部分。
1.新推荐专家
新推荐专家须为我校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请各学院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按相关要求填报附件1,并按学科排序。
2.专家库专家信息更新
已在专家库中的专家信息由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单位反馈至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各单位负责通知相关专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和维护,对已调离本校或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年龄超限、撤销导师资格等不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单独列出,由研究生院负责在系统中将相关专家调整出库。
四、要求与说明
1.请严格按照附件2和附件3中有关要求校对、完善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填报新推荐专家信息。
2.专家信息(含新增专家和专家系统已有专家)均在附件1基础上填报,填报过程中请勿改变原有表格结构和格式。
3.其他情况:
①如果缺少某位教师信息,请在附件1空白行补充,并标红标注成“新加”;
②拟调整出库专家请在附件1空白行补充,并标红标注成“删除”;
③请各学院提交《专家信息变动汇总表》,汇总增加、删除、修改的各项专家信息;
4.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7月6日前完成专家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专家信息变动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7,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pb@qust.edu.cn。
联系人:杨晶巍
联系电话:88959561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
附件4:专家信息变动汇总表.xlsx
国教督办函2020_24号_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pdf
学位中心2020_17号_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pdf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