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凝练研究生培养特色,切实做好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1〕3 号】要求,集中组织对2016年以来省立项且建设期满的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进行结题。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
(一)2016-2018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未到结题期限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二、结题办法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1),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结题材料的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22)。申报结题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和推荐的优秀项目成果电子版材料分别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qust.edu.cn。
(1)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2)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称《结题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和学院结题工作报告的电子版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报告书需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项目申请书,按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按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工作报告按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结题工作报告”方式进行命名。
3.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应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组织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请各学院从结题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习和推广。
(三)对本次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四)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1.案例说明书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 2016-2018年研究生教研项目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