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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14 编辑:

各学院:

为保证2021届秋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1

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

96

916

2

学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


108

3

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08

1014

4

毕业论文盲评

1014

1115

5

学院提交盲评费转拨单


1014

6

毕业论文预答辩及修改

1014

1115

7

毕业答辩

1115

121

8

学院提交学位审批材料


126

9

修改并提交毕业论文定稿


1210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内容

各单位逐项审核2021届秋季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学术登记本、科研成果等项目;初审后于916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拟毕业的工硕信息需填写《拟申请博(硕)士学位毕业登记表》,9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xwb@qust.edu.cn

2.要求

拟毕业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及科研成果(发表文章等)佐证材料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复印件由学院保存,以备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审核材料须挂到网站进行公示。

“科研量化分”一项须由学院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得分。科研成果提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等;未正式出版的,需要提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版面费通知复印件等接收证明;被SCIEI收录的文章应附检索证明,带原件核查(包括工程硕士),916日前未收到接收函等接收证明,可推迟到论文评阅结果收回(1115日),该类学生请备注。


(二)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盲评

本次答辩采用先学术不端检测(简称“查重”)后盲评的顺序,毕业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方可进行盲评。查重结果及盲评成绩不符合学校要求者延期毕业。

1.学术不端检测

查重和盲评使用同一版论文,需隐去学校、学生及导师等相关信息108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逾期者本学期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2.论文盲评工作内容及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盲评客观性,提高论文盲评效率,我校100%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拟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进行送审;100%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通过第三方平台送审1115日前后返回盲评意见并下发学院。盲评成绩差异较大需申请复议者,均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由学位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统一组织复议,禁止学院自行开展论文复议。

3.材料报送要求

1)博士论文

按照我校实际情况及学位中心的要求,博士生论文盲评前应上传论文原文(查重版论文)、摘要、自评表(论文创新点和不足之处为必填项)。上传材料需按照下表(《各类材料命名规则》)要求进行命名,论文原文和自评表请提交pdf版本,摘要请提交txt版本。

各类材料命名规则

材料种类

命名规则

论文原文

10426_学号_LW.pdf

摘要

10426_学号_ZY.txt

自评表

10426_学号_ZPB.pdf

2)硕士论文

所有材料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采集、导出。

3)其他要求

a.盲评环节所需材料需与查重材料同时提交。

   b.若论文在开题阶段已申请保密并审批通过(拟毕业名单备注中标注保密论文),保密论文送审将采用纸质版形式(博士三份、硕士两份),请在论文封面右上角注明“保密论文,评阅后请寄回”字样。

c.导师须仔细审阅论文,请各学院导出《研究生盲评论文登记表》纸质版,并请导师签字确保学生论文为最终版,待研究生院抽查。


(三)盲评费的转拨

1.内容及时间

为保障论文盲评工作的送审效率,各类学生的盲评费于10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青岛科技大学校内经费转拨单》(各学院汇总为一张,转出账户需有足够余额),费用转拨延迟将导致学生盲评意见不能按时返回,该项工作务必按时完成。

2.盲评费标准

博士1710/人,硕士700/人。

保密论文:博士2100/人,硕士1040/人。

外文论文每篇加100元。


(四)论文预答辩

论文送审后,1014日起由学院统筹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预答辩。由学院确定预答辩时间及地点,并将具体安排(包括预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学生)预答辩前3天在系统中提交。学校将组织督导员进行抽查。

预答辩每组不少于3位专家,学位办将对答辩安排进行公告,鼓励低年级学生现场旁听。答辩后导师督促学生根据答辩委员的意见修改论文。


(五)论文答辩

1.内容及时间

1115日前后,学位办将及时把返回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上传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达到要求且论文盲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各学院答辩安排截至于121日。

2.材料要求

答辩前需至少提前3日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申请及审核,由教学秘书或各答辩组秘书至学位办领取答辩表决票和答辩海报。最终审核时间以学位办审核通过时间为准,即学位办审核通过时间需早于答辩前3天。

3.答辩委员要求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相关要求如下:

1)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应有1-2名校外的专家,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人;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7人组成,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应有1-2名校外的专家,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人。

2)答辩注意事项

a.硕士生实行按学科进行集中答辩,答辩委员会和学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划分小组,小组不宜划分过细,相近学科可合并。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3天前送交到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答辩之前三天必须公开张贴海报。答辩过程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员或有经验导师进行检查。

b.各学院答辩优秀率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答辩人数的30%。

c.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博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40-60分钟,硕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

d.答辩后学生的存档论文应是综合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重新修改整理后的定稿且所有签字完整


() 学位审批

答辩后至126日前,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合格者的学位材料,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在决议纸质版上签字,其余材料通过系统提交。


(七)后续工作

1.答辩结束后至12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所有毕业生论文电子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及博士论文纸质版。提交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具体提交办法如下:

1)范围:提交2021年秋季所有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博士论文纸质版1份。

2)论文要求:

电子版论文的内容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目录、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且上述内容应汇总成一个文件进行提交。其中“扉页”、“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需要研究生和导师手写签名,然后进行原件扫描,将扫描件插入电子文档后方可提交。

2.工程硕士须提交电子版照片并于学位证粘贴照片前提交一张小二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wb@qust.edu.cn;其他研究生若没有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后期个人到指定拍摄点参加补拍的,也须提交电子版照片,请学院特殊说明,并于毕业证、学位证粘贴照片前提交两张小二寸彩色照片。逾期不交影响学位授予者,责任自负。


以上时间均为截止期限,若有延迟请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联系人:李桂宝 翟旻

电话: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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