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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07 编辑:

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3]81号)有关要求,就我校落实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各学院在202391日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导师

 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291日至2023831日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39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位博士生导师认真学习《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见附件),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其中,前三张统计表教博基1001博士导师信息、教博基1002博士生信息、教博基1003科研项目情况为必填表,其他统计表为选填表。

(二)本次采集信息将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精准对接,每位博士生导师均需填报并上报教育部。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23915

2提交形式为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XX学院教博基1001》《XX学院教博基1002》《XX学院教博基1003》及其他选填表(见附件)至xwb@qust.edu.cn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李桂宝、翟旻

                      840226128895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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