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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指导责任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03 编辑: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导师指导责任建设月”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引导研究生导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将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学生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正确行使导师权力,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以身作则,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二、活动内容

1.严把导师上岗“入口关”

工作要求:把好入口关,严格导师资格复核及2024年导师上岗资格审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导师不得招生。在开展本年度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的同时,做好导师队伍摸排,连续两年及以上未上岗的导师,学院需出具说明;连续三年及以上未上岗的导师,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是否保留其导师资格。

截止时间:各学院96日前完成2024年导师上岗资格审核,912日前将导师资格复核情况报告(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综合服务楼3027

2.强化导师培训

工作要求:实行“1+N”式导师培训模式。即新遴选的导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会,其他导师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会。培训采取政策学习与案例教学、典型示范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形式,着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明确导师指导责任及责任范围(例如: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政教育,导师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不得超出导学关系范畴等),推动“第一责任人”意识入脑入心。导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选树典型

工作要求:结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要求,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树立典范。评选安排及细则另行通知。

4.实施“五个一”工程

工作要求:倡导研究生导师做好“五个一”工程,即每年至少听一场院士/名家报告,每年至少作一场学术会议口头报告,每年至少深入一家龙头企业对接产业需求,每个月至少与学生谈心一次,每两周至少开一次组会。

5.总结与交流

工作要求:各学院梳理本学院近年来导师管理工作,可采用导师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总结经验做法,查缺补漏,形成总结报告(含导师资格复核中摸排出的问题),研究生院汇总后,选取效果较好的做法与各学院分享。

截止时间:1031日前将总结报告(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综合服务楼3027

三、其他要求

1.研究生导师队伍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院(学科)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2.各学院要重视本次“研究生导师指导责任建设月”的各项工作,借此契机梳理本学院(学科)导师队伍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研究生导师指导责任建设月”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将计入年底的研究生工作考核。


联系人:翟旻、卢嘉颖 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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