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有关要求,就我校落实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各学院在2024年9月1日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导师。
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4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位博士生导师认真学习《2024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见附件1),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所有表均需填写)。
(二)本次采集信息将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精准对接,每位博士生导师均需填报并上报教育部。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6日
2、提交形式为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7的汇总表发送至xwb@qust.edu.cn
三、联系方式
翟老师、卢老师 0532-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