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4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青岛科技大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依据的实践成果等。
2.申报要求:各学院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要求。鼓励各学院优秀专业学位毕业生申报,各学院推荐论文应向专业学位论文(成果)适度倾斜。
3.其他要求请按照附件(附件1、2)表格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二)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报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研究生(不含毕业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 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青岛科技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鼓励各学院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各学院推荐成果应向专业学位成果适度倾斜。
3.具体要求请按照附件(附件3、4)表格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二、评审方案
根据各学院授予学位人员数量、在校研究生数量、学位论文抽检等情况确定申报名额(见附表1),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各学院需注重申报质量,优中选优。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不分配名额,各个博士点单位择优推荐后学校组织差额评审,参考202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全校推荐6项。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依据各学院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位数量,参照2023年度申报、评审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全校推荐24项。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根据当年度授予学位数量分配名额。若在省级评审中未获评,酌情核减下一年度名额;
(2)在上一年度学校评审中全部通过的,增加一个名额;
(3)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酌情核减名额;
3.创新成果按照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参照2023年度申报、获评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全校推荐23项。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根据在校生数分配名额。若在省级评审中未获评,酌情核减下一年度名额;
(2)在上一年度学校评审中全部通过的,增加一个名额;
(3)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酌情核减名额;
注:学院如不能推荐限定数额成果,请提前通知研究生院,以便做好统筹调整,避免浪费指标。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学院需对推荐材料进行排序并公示,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4和附表2)于11月11日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
2.电子版命名要求:
附件1: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术学位-学院-姓名
附件2: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院-姓名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学术学位-学院-姓名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专业学位-学院-姓名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翟旻、卢嘉颖 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