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卓越工程师培养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情况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4〕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按照学校制定的《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建设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量化表总结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情况,形成学院培养工作情况报告,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如下:
1、 全面总结2024年卓越工程师培养情况,学院培养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1)包括招生选拔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联合培养过程、课程建设、国内外合作交流、学生管理等方面。
2、 学院培养工作情况报告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文字表达要明确、量化、简洁,并填写卓越工程师培养推进情况表(附件2)。
3、 请各学院于12月19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 zgb@qust.edu.cn。
联系人:张欣 88958383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