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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15-16-2学期重修重考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请通知学生办理本学期重修重考手续,以学院为单位,于第三周周五(3-25)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相关表格见网址重修/重考、补考申请表

注意事项:1)只能办理本学期已开课或者即将开课的课程。

2)填写重修重考申请表。

3)考试违规的学生不得办理。

4)办理过缓考的同学,请携带缓考申请的回执。

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处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