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于十三周周五(2017-11-24)前交如下材料。纸质版送至各自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院盖章确认后由各学院领回存档。
1)2015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实习报告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2015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实习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相关表格见http://grad.qust.edu.cn/info/1104/76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