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于2018年1月8日前报送16-17-2 下半学期,17-18-1学期学院安排的研究生监考工作量,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纸质版送至各自校区培养办公室。文档和邮件命名均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监考工作量 的格式。其中
1)收入类型填写劳务费;
2)在职人员工作证编号必填,非在职人员身份证号必填:姓名必填;
3)考试安排和发放明细表需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