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高函(2010) 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0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2),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2、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3)。
3、学校成立201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综合评比,最终评选出优秀学生26名,优秀学生干部13名,先进班集体7个,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书面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一律使用第三人称填写。
(2)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电子版)
2.要求:
各学院、部要认真总结评优工作,并于1月11日前将本院(部)推荐的本专科候选人、候选集体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研究生候选人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qustyanjiusheng@163.com,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
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分配表
3、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