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冬季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冬季安全,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学生安全。
各学院(部)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全体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要警钟长鸣,时刻防范,努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各学院(部)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用电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和取暖安全的专题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严格管理,加强防范,认真开展排查预防工作。
各学院、部要把学生宿舍和研究生实验室、研修室作为重点防范区域,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学生宿舍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各学院(部)要认真进行学生宿舍、研究生实验室和研修室安全秩序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落实好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要求。
学校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对违反学校规定的,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各学院(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宿舍,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学生创造和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