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根据学生培养计划,报送 10-11-1 学期下半学期的课程表,任务书及教室安排,已经制定完毕且在网上公示的课程不用重新报送,请发邮件确认。
其中职称一栏必须填写实际职称,不要填写享受待遇的职称,对于尚没有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可直接填写博士为其职称。
教室请看附件中安排,此课表为最近更新,以此为准。
请于第八周周五前发送至 pyb@qust.edu.cn ,如不需要提交新的课表,请发一份邮件确认。
注:本周第八周
研究生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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