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09-10-1
学期即将结束,为了缓解考试期间紧张的教室资源及便于督导员巡视,由培养办统一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定为第二十、二十一周(1
月
11日
——
1月
24日
),各学院通知任课老师在第十九周结束课程,如需补课可向培养办申请教室。十九周自行安排的考试安排需报送研究生处。
各学院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1)统计专业课课程的考试人数,学科班级,考试类别(如论文,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学位课尽量闭卷考试。信息要由任课老师提供,尽量做到详实、准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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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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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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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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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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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开、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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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知任课老师按照要求出题,为A,B型试卷,为保密起见,答案可在考试结束后提供。教学秘书汇总所有试题提供给培养办,由培养办统一印制。印刷完毕后,由教学秘书取回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单。
3)每个学院提供2名认真负责的监考老师,由培养办统一调度安排监考。
4)主考老师(即任课教师)负责送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单到考场,并在考试结束前去考场等待收取答题纸。填写完整的考场记录单由监考老师送还至研究生处。
请于第十八周周二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pyb@qust.edu.cn,因时间有限,请抓紧。如果没有考试科目,请发送一封邮件以示说明。
研究生部(处)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