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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教育部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0]145号)有关要求,就我校落实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各学院在2020年的8月31日时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0年9月招生的博士导师

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1991日至2020831日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0930前入学的博士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位博士生导师认真学习《2020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见附件),按照要求逐项填写。

(二)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20129

2提交形式为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XX学院博士生导师材料数据模板》和《XX学院博导汇总表》(见附件)至xwb@qust.edu.cn。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翟旻、卢嘉颖

电话:0532-8895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