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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秋季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2008年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秋季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学位点负责人及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和学员。

一、请申请秋季答辩的研究生将成绩单、发表文章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得分。审核后于1020日之前将《 年拟申请学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及书面盖章签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