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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研究生领取校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十一”假期校园安全,学校将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学生必须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入。为方便09级研究生出入校门,研究生处决定给还未取得学籍的09级研究生先发放校徽。 请于2009-9-30日上午来研究生处领取校徽,以学院为单位,并下载《校徽登记表》,学生签字后送回研究生部(处)。

领取地点: 崂山校区 图书馆楼3017

四方校区 行政楼112


校徽登记表.xls

研究生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