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生本人申请,拟接收学校审核、复试,我校有1名学生(名单附后)被部属师范大学拟接收,占拟接收学校的推免名额,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10 月 25 日 至 10 月 27 日 。如有异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建议实名)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