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岛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听取了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处关于2016年申请学位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160人次获得相应学位。其中,授予博士学位1人,授予硕士学位90人(含留学生1人),授予学士学位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