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2〕26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1〕44号)、《青岛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修订)》(青科大字〔2022〕1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现有博士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
二、遴选工作日程
1. 4月15日-4月30日:拟申报博导的教师向所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者名单,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30日前将结果报学位办。
2. 5月30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开展同行评议。
3. 6月份: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同行评议结果,进行导师遴选审批工作。
三、遴选工作要求
1. 每名教师仅限向一个学术型和/或一个专业型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提交申请。
2.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遴选博士生导师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遴选。其中,2024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按照《关于加强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及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各授权点博导资格认定条件进行遴选,遴选流程按照本通知进行。
3. 遴选结果将作为招生资格审核依据。
四、申请材料
1. 校内教师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兼职导师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2. 佐证材料时间起止时间:
博导/兼职博导遴选: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格认定: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 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博导遴选推荐结果汇总表》《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至xwb@qust.edu.cn
4.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材料接收人联系方式:
化学:张婷 84023409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张鑫 88959061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石燕萍84022763、孙萍萍84023949
控制科学与工程:尹晓红15092252212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方向):彭娅丽 84023400
安全科学与工程:康妍84022617
五、注意事项
1. 在外单位已聘为博导的教师,转入我校工作需进行博导资格认定,需提供原单位博导遴选文件。
2. 兼职导师主要以与我校有联合培养协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培育帮扶院校为主。按照《青岛科技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2〕26号)文件要求实施。
3. 研究生院将对遴选结果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不低于50%。
联系人:翟旻 卢嘉颖 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