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25〕47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1〕44号)、《青岛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修订)》(青科大字〔2022〕1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校新增博士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二、遴选工作日程
1. 11月26日-12月5日:符合遴选范围的教师向所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者名单,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5日前将结果报学位办。
2. 12月19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开展同行评议。同行评议费用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3. 视学校实际工作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同行评议结果,进行导师遴选审批工作。
三、遴选工作要求
1. 学校原有的五个博士点学位授权点,不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不开展兼职博导遴选。
2. 每名教师仅限向一个学术型和/或一个专业型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提交申请。
3.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遴选博士生导师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遴选。
4. 遴选结果将作为招生资格审核依据。
四、申请材料
1. 校内教师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 佐证材料时间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3. 12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博导遴选推荐结果汇总表》至xwb@qust.edu.cn
4.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材料接收人联系方式:
控制科学与工程:尹晓红15092252212
安全科学与工程:康妍84022617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石燕萍84022763 孙萍萍84023949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方向):彭娅丽 84023400
5.研究生院将对遴选结果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不低于50%。
联系人:翟旻 卢嘉颖 88959561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