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4 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旨在全面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及时发现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后续学业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本年度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0级所有类型研究生(两年制研究生除外,下同),已通过开题环节至少半年时间。

2.2021级两年制研究生(下同),须通过开题环节至少半年时间。

二、时间安排

1.2020级研究生:625日—930

2.2021级研究生:111日—1231

三、考核形式

以线下考核为主,确因疫情或其他原因申请线上答辩的,必须先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并将所有视频材料留学院存档。

四、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中期考核时间、内容、方式、标准等,于71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中期考核环节由研究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由导师、学院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培养单位党委组织并给出考核结论。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由导师、学院负责审查。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评。

4. 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考核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包括自述和提问环节),博士不少于45分钟,硕士不少于30分钟。为加强对中期考核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各小组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导师不可作为考核小组成员,秘书和小组成员不能兼任。考核小组对答辩材料进行严格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集体决议给出考核结论。

5.中期考核结果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录入研究生系统,考核工作结束后所有纸质签字材料、视频材料留学院存档。

五、 其他

1.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进行中期考核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期进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后未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当次中期考核结果记为不通过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分流力度,对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给出具体处理意见,重新考核或建议中止攻读学位。

3.原则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半年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后半年才允许答辩。

https://grad.qust.edu.cn/info/1202/21875.htm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 山东省教育厅 |
  •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平台 |
  • 学信网 |
  • 青岛科技大学 |
  • 旧版网站
  •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