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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3 编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有组织教学”工作,推动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意见》(青科大字〔202220号)等文件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二、立项要求及数量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15门左右,其中精品课程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课程10%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6号)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15 门左右,其中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10%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11号)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5个左右。

3.立项条件:见附件3。

(四)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以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

2.立项数量:拟建设研究生教材5部。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9 号)要求。

(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用于研究生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双方单位须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

2.立项数量:10个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8号)要求。

三、经费支持

项目由学校统筹综合评价奖补经费予以支持,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支持。

四、项目管理

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管理和验收。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组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学院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建设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提出人员调整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建设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

五、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优质研究生课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1

化工学院

2

2

2

1

2

2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

2

2

1

2

3

机电工程学院

2

2

2

1

2

4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1

1

1

1

1

5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

2

2

1

2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1

1

1

7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2

1

1

1

8

外国语学院

1

1

1


1

9

数理学院

1

1

1


1

10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1

1

1


1

11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

2

1

1

2

12

艺术学院

1

1

1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

14

法学院

1

1

1

1

1

15

传媒学院

1

1

1


1

16

体育学院

1


1



17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1

1

1


1

合计

21

21

21

9

21

:各学院申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分配名额,欢迎其他无分配名额的学院积极申报。

六、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2.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16日(第16周周五)前,将审核后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分别送至两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pdf版发送至pyb@qust.edu.cn,联系人:任侠、周,电话:88958629(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房间)、84022819(四方校区1#行政楼322)。

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中选优,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2.往年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3.山东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筛选推荐。

4.欢迎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积极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受上述指标限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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