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有组织教学”工作,推动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意见》(青科大字〔2022〕20号)等文件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二、立项要求及数量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15门左右,其中精品课程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课程10%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6号)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15 门左右,其中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10%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11号)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立项建设15个左右。
3.立项条件:见附件3。
(四)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以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
2.立项数量:拟建设研究生教材5部。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9 号)要求。
(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1.立项范围: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用于研究生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双方单位须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
2.立项数量:10个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8号)要求。
三、经费支持
项目由学校统筹综合评价奖补经费予以支持,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支持。
四、项目管理
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管理和验收。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组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学院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建设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提出人员调整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建设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
五、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优质研究生课程 |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
1 |
化工学院 |
2 |
2 |
2 |
1 |
2 |
2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2 |
2 |
1 |
2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2 |
2 |
1 |
2 |
4 |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1 |
1 |
1 |
1 |
5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2 |
2 |
2 |
1 |
2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1 |
1 |
1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2 |
1 |
1 |
1 |
8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1 |
|
1 |
9 |
数理学院 |
1 |
1 |
1 |
|
1 |
10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1 |
1 |
|
1 |
11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 |
2 |
1 |
1 |
2 |
12 |
艺术学院 |
1 |
1 |
1 |
|
1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1 |
|
1 |
14 |
法学院 |
1 |
1 |
1 |
1 |
1 |
15 |
传媒学院 |
1 |
1 |
1 |
|
1 |
16 |
体育学院 |
1 |
|
1 |
|
|
17 |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1 |
1 |
1 |
|
1 |
合计 |
21 |
21 |
21 |
9 |
21 |
注:各学院申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分配名额,欢迎其他无分配名额的学院积极申报。
六、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2.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月16日(第16周周五)前,将审核后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分别送至两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pdf版发送至pyb@qust.edu.cn,联系人:任侠、周昉,电话:88958629(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房间)、84022819(四方校区1#行政楼322)。
七、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中选优,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2.往年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3.山东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筛选推荐。
4.欢迎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积极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受上述指标限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