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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7 编辑:

各学院:

请组织导师、相关研究生做好本次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0级所有类型研究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但未开题的研究生(未完成已安排课程教学任务学习的研究生不允许开题)。

二、开题时间

本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五周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开题过程应公开进行,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并给出意见。

三、开题形式

以线下开题为主,确因疫情或其他原因申请线上开题的,必须先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四、开题安排

1. 开题环节由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由导师、学院审核是否同意开题。

2. 开题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学生开题时间(包括自述和提问环节),博士不少于45分钟,硕士不少于30分钟。

3. 为加强对开题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学院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开题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5-7名(奇数),均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奇数),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导师不可作为评委,秘书和评委不能兼任。

4. 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集体评议,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

5. 开题评议小组秘书负责本组研究生开题成绩、评议结果汇总,具体表格见附件,开题结束后材料留学院存档。

五、其他

1.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学位论文涉密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5]204号)文件,论文如需保密,须在开题时提出申请,开题时未进行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得再提出涉密申请。

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分流力度,对开题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给出具体处理意见,6个月内修改后重新答辩或建议中止攻读学位。对开题结果合格的研究生也须体现是否需要重新开题。

 3. 中期考核在开题通过后半年内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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