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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6 编辑:

各学院:

请组织导师、相关研究生做好本次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1级所有类型研究生(两年制已开题的研究生除外),未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学习的研究生不允许开题。

二、开题时间

本学期第四周至第十周(919-116日)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开题过程应公开进行,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并给出意见。

三、开题形式

以线下答辩为主。确因疫情、联合培养或外出进行专业实践等原因无法返校的,可以申请线上开题,事先须先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并将视频材料、打分表在学院存档。

四、开题流程

1. 维护开题申请

开题环节由研究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

2. 审核开题申请

研究生导师、学院审核开题申请。

3. 维护开题小组

开题申请通过后,开题小组秘书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系统中维护开题起止时间、地点(具体到门牌号)、开题评议小组成员、研究生名单等信息。

4.维护开题结果

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集体评议,写出评语并给出最终成绩。小组开题结束后,开题小组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维护开题结果,需要维护小组成员评分、开题结果以及审查结论并上传,检查无误后,点击“发布”。开题结束后相关纸质材料留学院存档。

5.审核开题结果

开题报告最终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开题报告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将开题报告完成情况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录入研究生系统。

五、其他

1.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质量,原则上,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

2.每位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最多有两次参加开题报告会的机会。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后未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当次学位论文开题记为不通过

3.因特殊情况,研究生最多可有一次申请延期参加开题报告的机会,申请延期参加开题报告需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在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最长允许延期6个月,博士研究生最长允许延期12个月(自申请延期获得批准之日起计算)。

4.首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重新进行开题。研究生重新开题应在首次开题报告日3个月后至6个月内进行,重新开题前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5.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学位论文涉密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5]204号)文件,论文如需保密,须在开题时提出申请,开题时未进行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得再提出涉密申请。

6.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分流力度,对开题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给出具体处理意见,修改后重新答辩或建议中止攻读学位。对开题结果合格的研究生也须体现是否需要重新开题。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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