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有关要求,就我校落实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各学院在2022年9月1日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导师。
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2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位博士生导师认真学习《2022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见附件),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其中,前三张统计表教博基1001博士导师信息、教博基1002博士生信息、教博基1003科研项目情况为必填表,其他统计表为选填表。
(二)本次采集信息将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精准对接,每位博士生导师均需填报并上报教育部。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22年9月23日
2、提交形式为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XX学院教博基1001》《XX学院教博基1002》《XX学院教博基1003》及其他选填表(见附件)至xwb@qust.edu.cn。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李桂宝、翟旻
电话:0532-84022612、8895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