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 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调整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青科大字[2017]1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20 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请各学院认真学习《调整办法》和《工作通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学位授权点进行优化调整。
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原则,各学院要按照《山东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鲁学位〔2017〕2 号)科学合理确定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学位〔2017〕12 号)。如不符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或属于《山东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限制增列的,省学位委员会将不同意相关的调整。
三、时间安排:
1、8月10日前提交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报告(包含专家论证和评审结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等内容)、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简况表至质评办,一式 1 份及word电子文本;
2、8月22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并进行公示;
3、8月27日,将调整后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全部申请材料(最终稿)报送至质评办。申请的学位授权点如获授权,以上表格将作为该学位授权点参加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
4、8月28日前,上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杨晶巍
电 话:0532-88959561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山东省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附件3
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
附件4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pdf
附件5
学位〔2017〕15号_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docx
附件7
青岛科技大学文件159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