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文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
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一等 10000元/人,20%;二等8000元/人,40%。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一等7000元/人,10%;二等4000元/人,20%;三等2000/人,4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将本学院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在网站和宣传栏上进行公示;
(二)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本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在学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获得各级奖学金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宣传栏进行公示,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四)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统筹领导、协调沟通和管理监督,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推荐名单将进行两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时间
1. 学院评审,(10月8日-10月25日)必须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至研究生处。书面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博士汇总表、硕士汇总表;电子版(包括博士汇总表、硕士汇总表)发送至
qustyanjiusheng@163.com。
2. 学校评审(10月25日-10月30日)。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工作举报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室88956976
研究生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