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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08 编辑: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助管工作,引导研究生增强自立、自强的意识,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办法》(青科大〔2015)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立,工作范围涵盖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教育、管理各个方面,具体岗位数目如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要求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4、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
三、助管津贴标准与发放
1、每个助管岗位应保证每周的工作量在2天左右,津贴标准为400元/岗·月,按劳分配,按月发放;
2、各学院在每月底做好酬金发放明细表交由研究生处汇总,在下月初统一发放上月的助管薪酬。
3、助管酬金由财务处打至我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中,请未办理的同学尽快办理。
四、助管岗位要求与考核
1、各学院招聘要求公开透明,公开招聘人数、岗位数目、人员要求,公平竞争,严格考核,同时加强考勤,杜绝出现只拿钱不干活的现象;
2、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期,各学院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岗前培训、管理与考核,期满后合格者可以续聘;
3、对不能胜任的研究生助管,各学院可随时解聘,扣除其部分岗位酬金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助管岗位申请资格。
4、各学院应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完成选聘工作并将选聘结果报研究生处。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原则上新生第一学期不宜申请助管工作)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
2、经学院公开招聘后,由学院填写《研究生助管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在10月20日之前发送到 qustyanjiusheng@163.com.
研究生处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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