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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活动的要求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6 编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结合学校实际,特做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活动,将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贯穿于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我校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论文写作课程改革

1.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可自设,共16学时(1学分),为我校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各学院聘请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成果成绩突出且具备较高影响力的教师(组)进行授课。

2.授课内容及方式

学院可自行设定授课内容(参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学校《关于全面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要求》等),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伦理道德、学位论文写作等作为研究生课程的重要内容。

2024级开始,课程分两个阶段授课,一年级时讲授10学时;三年级(或毕业年级)时讲授6学时,专题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指导。考核成绩中平时表现成绩占比不低于30%。考核合格者,取得1学分,考核不合格者,须重修。

3.授课要求

学院须成立学术道德及论文写作课程指导小组,由一级学科(方向)带头人担任组长。授课内容须形成一套完整稳定的教案,并经指导小组签字确认。多人授课时要进行集体备课,并指定一人为课程联络人,负责记录出勤及表现情况。

三、宣传教育活动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是科研工作的基本准则,关乎到科研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学术声誉,组织开展多类型的教育活动,警示研究生远离学术不端行为。

1.鼓励学院举办“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专题讲座、座谈会、讨论会等,加强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和规范的认识,遵守学术规范,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可信度。

2.将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教育学习融入到学术科研活动中,通过视频宣传、公众号等方式切实让研究生体会科学研究中的严谨、务实态度,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修养。

3.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将优秀导师(导学团队)在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教师、研究生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要负起研究生培养的主体责任,统一规划、部署、落实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的宣传教育模式(活动的影像资料、研究生的学习成果、宣传报道等资料),逐渐形成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的长效机制,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并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

2.在论文写作课程开课前,各学院须将学术道德及论文写作课程指导小组名单、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件等报培养办公室备案(pyb@qust.edu.cn)。

3.鉴于有部分学院论文写作课程已经开课,无法本次进行课程改革的可按照原教学安排上课,另外在本学期2025届毕业生开设6学时的学位论文写作指导课程,并将授课教师、时间、地点、教学大纲等于1018日(第7周周五)报培养办公室备案,工作量年底统一核算。

研究生院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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