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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研究生实验安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9 编辑:

实验室是研究生产出科研成果的重要工作场所,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工作的红线和底线。为加强十一期间研究生实验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人制度

要严格落实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假期期间,研究生开展实验活动要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进行,除学院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导师(团队)要安排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定期巡查,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二、强化实验过程安全规范

一是要做好个人防护。研究生实验前必须通过所在学院、导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开展实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必要时需佩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做到科学防护。严禁独自一人留守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实验室。

二是要强化危化品安全使用与管理。危化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务必做好“五双”管理;所有危化品务必做到账物相符,科学规范做好领用记录。

三是要规范实验室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年检维保。

四是要加强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应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高温、暴晒,远离水源和易燃有机试剂,严禁放在地面;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离开实验室应关闭电源。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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