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考试通知 >> 正文
考试通知
关于加强研究生考试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9 编辑:

各学院:

研究生课程考试是研究生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严肃学校考试监考纪律,现要求如下:

1、严肃考场纪律,加强巡考工作。请相关学院强调考场纪律,闭卷考试严禁研究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带入考场的应集中存放在教室指定位置考生物品放置处;开卷考试,只能携带由主考教师规定的参考书和手写笔记本,研究生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互相交流和传抄笔记或书籍。各学院领导应安排按时巡考,及时纠正和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加大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力度。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备考,坚持文明应考,抵制弄虚作假,争做有德性、守契约、讲诚信的科大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研究生(含考试前、中、后)将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青科大字[2022]81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尽职尽责,严肃监考纪律。监考教师应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考试监考守则》认真巡视,如发现违反考试纪律现象时,应当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主要情节等如实记录在《监考记录》中,同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告知书》,连同试卷和物证及时交给考务人员或交开课学院报研究生院。

4、对提交论文的课程需要在限定时间内独立完成(鼓励附查重报告),论文字数不能低于1万字。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赋分,课程论文经认定存在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事实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本学期研究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3124时。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629


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 山东省教育厅 |
  •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平台 |
  • 学信网 |
  • 青岛科技大学 |
  • 旧版网站
  • ©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