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基地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核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08〕4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48号)、《关于开展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0〕1号)等文件立项建设的所有省级联培基地。
二、考核验收程序
对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分别进行考核验收。
1.10月24日-11月1日材料准备阶段。申请考核验收的由各学院组织基地负责人填写《山东省省级联培基地建设验收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自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或已停止运行的不得申请考核验收。学院汇总后将附件1、2、3 (自评结果及是否申请验收无需填写)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一并发送至pyb@qust.edu.cn,联系人:任侠,88958629。
2.11月2日-4日材料审核阶段。
3.11月5日-7日专家评审阶段。由学校邀请不少于5位专家(包含行业企业专家,本单位及合作单位专家须回避),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结合省拨经费支出绩效情况,分别对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均不超过 15%(四舍五入,优秀等次数量不足1个的,按 1个计算)。
4.结果公示。
三、其他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省级联培基地考核验收工作,充分认识基地对于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意义,将考核验收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在全面检验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成效。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4日